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是经国务院学位办审核批准,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主要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念和公共管理理论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和技术、精通公共政策运作规律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
一、培养目标
为党政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及报考资格
中央民族大学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型为“全日制”和“在职攻读”两类,“全日制”要求入学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三年工作经历或入学前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和五年工作经历。“在职攻读”要求入学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三年工作经历。报考资格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学生可以选择“脱产”或“非脱产”方式进行学习。学习年限为2至4年。
四、专业方向
1.公共组织管理 7.边境口岸管理
2.公共事业管理 8.社会管理
3.公共安全管理 9.公共政策研究
4.资源与环境管理 10.地方政府管理
5.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 11.公共财政管理
6.民族与宗教事务管理 12.城市与区域管理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应不少于36学分。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不少于16课时。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核心课、专业方向必修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个方面。
1.核心课是学生必修课程。核心课不少于17学分。下表“核心课程目录”共列12门课,其中,“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和“外国语”为学位教育必设课程;“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是本专业必设核心课程;其他核心课程,学生可从政治学、公共经济学、宪法与行政法、非营利组织管理、公共伦理、社会研究方法、电子政务、公文写作等八门核心课中至少选择四门课。
核心课程目录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别
| 学分
|
1
| 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
| 学位教育必设
| 2
|
2
| 外国语
| 学位教育必设
| 2
|
3
| 公共管理
| 专业必设
| 3
|
4
| 公共政策分析
| 专业必设
| 2
|
5
| 政治学
| 选设
| 2
|
6
| 公共经济学
| 选设
| 3
|
7
| 宪法与行政法
| 选设
| 2
|
8
| 非营利组织管理
| 选设
| 2
|
9
| 公共伦理
| 选设
| 2
|
10
| 社会研究方法
| 选设
| 2
|
11
| 电子政务
| 选设
| 2
|
12
| 公文写作
| 选设
| 2
|
2.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从下表中选择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
专业方向必修课和选修课目录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别
| 学分
| 备注
|
201
| 公共组织理论与实践
| 选择性
必修课
| 2
| 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必须选择一门
|
202
| 公共事业管理
| 2
|
203
| 公共安全理论
| 2
|
204
| 资源与环境管理
| 2
|
205
|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 2
|
206
| 民族与宗教事务管理
| 2
|
207
| 公共项目管理
| 2
|
208
| 社会管理
| 2
|
209
| 公共政策研究
| 2
|
210
| 地方政府管理
| 2
|
211
| 公共财政
| 2
|
212
| 城市管理
| 2
|
213
| 民族问题研究
| 必修课
| 2
|
|
214
| 公共管理理论前沿
| 必修课
| 2
|
|
301
| 社会保障
| 选修课
| 2
| 学生必须从中选择其中三门
|
302
| 领导科学与艺术
| 2
|
303
| 西方行政理论精要
| 2
|
304
| 比较政府与政治
| 2
|
305
| 政府危机管理
| 2
|
306
| 政府绩效管理
| 2
|
307
| 当代中国社会问题研究
| 2
|
308
| 公共关系
| 2
|
309
| 对外事务管理
| 2
|
3.社会实践2学分。具体要求:学生在导师、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在政府部门、公共组织具体岗位进行社会实践,时间为三个月。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社会实践报告应该反映学生将所学公共管理理论应用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能力。
六、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由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队伍组成。专职教师队伍是本校编制内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全职教师,核心课讲授任务全部由专职教师担任。每位教师最多只担任一门核心课的教学,同时,每门核心课程配备2名以上教师,共同授课。目前担任MPA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共32名,全部具有博士学位,并且都是副教授以上职称。兼职教师主要是来自国家部委、北京市及其它地方政府部门中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高层领导干部,以及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大连民族学院等科研院所公共管理专家,兼职教师主要通过担任实践导师、参与方向课教学促进学生实践管理能力的提高。
七、教学形式
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综合运用讲授、研究、案例分析、体验、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把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着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基本要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论文的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选题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特别鼓励学生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相关的问题展开论文研究。学生应该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展开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述,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或改进管理的措施。
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经过开题、写作、答辩等环节完成。其中,论文开题时间应至少在答辩前一年进行,论文正文字数在3万字以上。其它要求按照研究生院学位办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十、必读书目
根据研究方向由导师指定。
中央民族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