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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民族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01-13  来源:   点击量:

中共中央民族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

民大党发〔2017〕2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落实国家民委党组、教育部党组和北京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建立健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长效机制,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目标和根本任务

(一)总体目标

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质要求,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深入推进党的自身建设,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确保学校党委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二)根本任务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着力解决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二、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的要求,坚持突出党的领导,坚持强调责任落实,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从严治党管党覆盖到学校党建工作各个方面。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真管真严的原则。用完善的制度和落实机制加强党的建设,真正落实对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严格管理,不流于形式。

2.坚持敢管敢严的原则。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严的要求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工作各个方面,从严从紧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3.坚持常管常严的原则。坚持牢固树立“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意识,不断加强和完善从严治党长效机制,经常抓、长期抓,使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化、常态化。

三、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一起构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着力点,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要内容和工作抓手。

(一)从严抓好思想建党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不忘初心。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切实增强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学校始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4.抓好理论学习,牢记党章党规。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章党规党纪,使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入脑入心。

5.落实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学期确保不少于4次。完善和落实二级单位和职能部门全体教职工至少每月1次集中政治学习制度。

6.抓好党员和领导干部的专题学习培训,突出党性锻炼和能力提升,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和“五个认同”教育。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确保党员学习培训学时落实到位。

7.贯彻落实好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在各民族党员中强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强化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党员和领导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不态度暧昧,不动摇基本政治立场,不被错误言论所左右。

(二)从严抓好组织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北京高校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制度,从严加强组织建设,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保证全体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激发基层组织活力。

8.完善和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重要内容。

9.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的原则,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优化党组织设置,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团组织等建立功能型党组织。

10.规范和严格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三会一课”制度,维护党组织生活制度严肃性。

11.高标准严要求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开好组织生活会,加强党员党内生活教育。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组织生活,每年带头至少讲1次党课。

12.认真组织开展党性分析,坚持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制度,定期摸排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正式谈心谈话。

13.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工作,重视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教学科研骨干、海外留学归国教师和少数民族学生中发展党员。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积极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对不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给予严肃处理。

1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重视组织员队伍建设,完善党务工作者选拔任用和激励机制,着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和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实施“党建品牌活动创建工程”。

(三)从严抓好制度治党

坚持制度治党,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构建从严治党严密制度体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建立健全党的建设各项制度。重视抓好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带头作表率,广大党员自觉模范遵守,按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15.完善议事和决策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坚决执行党组织决定。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16.完善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切实加大党务公开力度。

17.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评优表彰、专项巡察、支部建设等重要制度。

18.完善和落实对重大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实行专项督办的制度。

19.完善干部选拔和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要严肃批评,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四)从严抓好作风建设

党员干部要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之中。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利益观,把增进师生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师生办实事、解难事。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原则,围绕学校办学方向和改革发展要求,完善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从严选好用好管好干部。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

20.完善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基层制度,学校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实际需要,指导所联系的基层组织抓好党建工作。

21.加强调查研究,党员和领导干部要主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师生,坚持党员谈心和师生接待日制度,了解师生需求,解决实际问题。

22.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坚持严以律己、严以修身、严以用权,抓常、抓细、抓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

23.落实师德规范,立德树人,完善师德师风监督、激励和惩处等制度,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和教育教学全过程。

(五)从严抓好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落实好“两个责任”。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意识,严格落实党建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主体责任监督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到位的,要坚决问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要把监督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24.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学校各级纪检组织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25.建立健全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定期约谈党员领导干部制度。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

26.认真抓好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书签订工作,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责任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领导干部。

27.抓好纪检组织自身建设。着力抓好二级单位纪检组织建设,构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强化“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意识,抓好纪检队伍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28.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深入学习新颁布的党内系列法规,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用身边的案例对党员干部和教师进行警示教育。

四、全面从严治党的保障机制

(一)强化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党总支)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管党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党委(党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认真抓好管党治党工作在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贯彻落实。二级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强化督促检查

要建立健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考评机制,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每年对二级单位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结合年度工作述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党建巡察,认真抓好基层党建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强化问责惩处

学校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负责监督执纪问责。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各项责任的落实,加大问责力度,对管党治党工作不力的,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严肃问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