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管理学院校友魏春林先生,为在学院营造良好学风,鼓励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广大学生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决定设立德莲奖学金。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奖学金的奖励范围为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能够在学生中起到优秀示范作用的先进个人。
第二条 本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基本学制内管理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第三条 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四条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五条 热心帮助同学,自觉参与集体活动,乐于奉献,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第六条 奖学金获得者要学会感恩,懂得回报,在未来成长的过程中,个人具备资助条件时有责任回馈母校和母院,激励更多的学生勤奋学习。
三、申请条件
第七条 申请该奖项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方面,以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身份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的(或导师、本大类内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单位是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要求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本科生要求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
2.在学科类竞赛方面,参加国家级竞赛并取得奖项的。
3.在创新创业方面,参加国家级比赛并取得奖项的。
第八条 成果认定参照《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中央民族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进行。
第九条 在同一类别竞赛获得多项荣誉者,只奖励最高级别荣誉;同一作品获得多项荣誉者,只奖励最高级别荣誉。同一团队或个人在一个年度内获得多项奖励的,只奖励一次。
四、评选办法
第十条 学院于每年12月初组织评选,评选名额一般不超过10个,以个人或团队获得参评资格的均按1个名额计算,每个名额奖励金额为2000元。全部款项从管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中列支。
第十一条 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择优评选,并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2021年12月10日开始执行,由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管理学院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