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国家安全研究院结合专业建设和招生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指导原则
一、“申请—考核制”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选拔的原则,重点突出申请者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二、发挥导师和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考核小组在“申请—考核制”选拔中的学术评价作用,加强导师和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考核小组的自律约束机制建设,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维护学术道德和规范。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组织管理
一、2025年“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培养方向为“国家安全思想与理论”“国家安全治理”“国家安全技术”,其中“国家安全思想与理论”招生单位为国家安全研究院,“国家安全治理”招生单位为管理学院,“国家安全技术”招生单位为信息工程学院。
二、由各招生单位分别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文件的制定、考务管理、安全保密、考核录取、信息公开及申请者申诉等工作,确保考试安全和录取公平。
三、由各招生单位分别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审核小组(以下简称“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组成,专家组应严格按照本细则,对申请者进行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考核。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为“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培养方向为“国家安全思想与理论”“国家安全治理”“国家安全技术”,具体招生导师和招生计划以研究生院公布的《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导师招生名额分配表》为准。
第四章 考生申请条件
申请人除符合《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有较高的外语水平,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CET-6)≥425分;
2.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CET-4)≥500分;
3. 雅思成绩(IELTS)≥6.0;
4. 托福成绩(TOEFL)≥80分;
5. 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
6. 本科或硕士阶段获得英语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7. 在英语国家/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二)日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通过日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3及以上;
2. 在日语国家/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三)俄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通过俄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俄语六级(CRT6)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B1及以上;
2. 在俄语国家/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二、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好的培养潜质,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作者(前3位)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已发表专业相关论文至少1篇;
2、作为核心成员(前6位作者/完成人)获省部级(含)以上科研获奖;
3、作为核心成员(前6位完成人)完成省部级(含)以上纵向课题1项(结项证书中须有名字);
4、作为核心成员(前6位完成人)申请并授权发明专利一项;
5、作为核心成员(前6位作者/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采纳的咨政报告证明。
第五章 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按照《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详情请见学校发布的《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务必于报名结束前将如下材料扫描后将电子材料上传到指定平台: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央民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本人签名。报考定向博士生的考生须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复印在一张A4上。
3、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或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须入学时补交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7、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及其他原创性科研成果,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写作,1500字左右。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1500字以上):包括申请人拟在攻读博士期间将要研究的主题,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申请人对该主题已经进行的研究以及研究可能实现的创新等内容,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写作。
9、非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文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供指导教师签名的学位论文摘要、目录和部分章节的PDF文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0、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重要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体现申请人科研能力的材料,如专利等。
1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博士生须同时提交生源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一份。
以上材料按编号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硕士论文全文可单独成册),需加上封面、目录,并在报名结束前将PDF文件上传到报名系统;申请人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及学籍等,且3年内不再接受申请;所提交材料不予退还。
第六章 审核程序
审核程序包括形式审查、科研能力评价、确定入围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公示四个环节。
一、形式审查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保与本细则要求一致。
2、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未按时提交材料、材料不全、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申请人及材料,视为审查不合格,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回。
二、科研能力评价,包括导师审核评分和专家组评分。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导师审核评分成绩×50%+专家组评分成绩×50%。
1、导师审核评分:申请导师对已通过学院形式审查的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和培养潜力。依据学院制定的评分细则进行科学评价打分,形成导师审核评分成绩,以百分制计。
2、专家组评分:专家组对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科研能力评价,从教育背景、学术经历、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匿名评分,专家给出成绩的平均分为专家评分成绩,以百分制计。
三、导师审核评分成绩和专家组评分成绩均需达到6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四、确定入围综合考核候选人的名单。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请者的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按照一定比例分导师择优差额选拔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招生计划数与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人数的比例为1:3,等额选拔仅限于报考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相等的情况。
五、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公示。各招生单位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确定后,在各招生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七章 综合考核程序
一、现场资格复审
各招生单位将在综合考核前对申请者资格进行现场复审,申请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和思想政治考核表(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grs.muc.edu.cn/)下载)等报考材料以供查验。凡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方式及内容
综合考核的主要方式为专业笔试和面试,重点考察申请者对专业基础理论、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申请者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
(一)专业笔试
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学科前沿的掌握程度及其科研素养,学院组织一门专业基础课的综合考试。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以百分制计,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面试
1、专家组(不少于5人)负责对申请者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申请者的知识结构、科研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考核申请者的外语能力;综合评价申请者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每位申请者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专家组成员独立打分,取平均成绩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第八章 最终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一、申请者最终成绩为百分制,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申请者最终成绩=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百分制)×50%+综合考核成绩(百分制)×50%。
二、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导师考核成绩(百分制)×50%+专家组评分成绩(百分制)×50%。导师考核成绩和专家组评分均须达到60分。
三、最终成绩公示。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各招生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九章 录取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按照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者最终成绩及招生计划,分导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
二、第一志愿未录取的申请者,经申请者本人同意,在招生单位范围内,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到本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导师名下;最终成绩相同时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
三、导师审核评分成绩、专家评分成绩、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申请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四、 2025年,各招生单位录取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考生)比例不超过普通计划招生总数的15%。经学校推荐的我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报考我校定向博士研究生,不占用各招生单位定向普通计划。
五、拟录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最终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第十章 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监督制度。各招生单位负责纪律检查的领导对招录考核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单位对招生考核工作严把质量关,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和考核结果全面负责,对招录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的相关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触犯刑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行复议制度。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各项考核成绩和录取结果负责,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组织相关专家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复议结果后5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各招生单位主动及时公布“申请—考核制”的招生办法、招生计划、考生资格、考生成绩、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及咨询申诉渠道。
五、实行回避制度。凡亲属报考本单位博士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单位当年的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
六、实行保密承诺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考核专家、命题(含面试命题)教师、材料审核专家、相关工作人员都须签订博士生招生工作保密承诺书,严格按照保密承诺书要求执行。
七、考核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2544
国家安全研究院招生监督电话:010-68933909
管理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10-68930507
信息工程学院纪委书记电话:010-68938624
第十一章 联系方式
国家安全研究院博士招生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北智楼330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933909
管理学院博士招生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文华楼东区1214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930507
信息工程学院博士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理工楼1002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8939468
国家安全研究院
2025年1月23日
附件1:国家安全治理博导邮箱.xlsx